关于通报白酒包装相关情况的函(质检食监函〔2012〕 28号)
时间: 2023-02-21
                来源: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              
      
          核心提示:
近日,我司收到反映"'撬开式'白酒瓶伤人"的情况,一些企业使用瓷质的"撬开式"白酒瓶盖,当消费者撬开瓶盖后,瓶口易将手划伤。现将此情况通报你局,请你局将此情况通知(含公告)白酒生产企业,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等规定使用白酒包装,消除安全隐患。
                近日,我司收到反映"'撬开式'白酒瓶伤人"的情况,一些企业使用瓷质的"撬开式"白酒瓶盖,当消费者撬开瓶盖后,瓶口易将手划伤。现将此情况通报你局,请你局将此情况通知(含公告)白酒生产企业,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等规定使用白酒包装,消除安全隐患。
| 发布单位 | 
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质检总局                   | 发布文号 | 质检食监函〔2012〕 28号 | 
| 发布日期 | 2012-02-24 | 生效日期 | 暂无 | 
| 有效性状态 | 未知 | 废止日期 | 暂无 | 
| 属性 | 专业属性 | ||
| 备注 | http://www.fujian.gov.cn/ggfwpt/ylwsly/jkfw/sp_1/tzgg/szljsjdj/201205/t20120503_470240.htm | ||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  近日,我司收到反映"'撬开式'白酒瓶伤人"的情况,一些企业使用瓷质的"撬开式"白酒瓶盖,当消费者撬开瓶盖后,瓶口易将手划伤。现将此情况通报你局,请你局将此情况通知(含公告)白酒生产企业,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等规定使用白酒包装,消除安全隐患。
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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